答:一般情况下,护照作为国际通行的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证明,在持有人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后,其提交的护照可以作为外籍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使用,无须办理公证、认证手续。但未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外籍当事人提供的护照,不能证明其合法身份,应当要求外籍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护照参照域外证据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或根据其国籍国的规定办理其他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