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外商事审判十四个疑难问题的解答
答: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诉讼过程中因翻译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故当事人双方为诉讼而支出的翻译费原则上应自行负担,不属于败诉方应当承担的费用。但当事人明确约定因诉讼发生的费用或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由一方负担的,应按双方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