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或外国法院判决案件不宜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如果就裁决书或判决书确定的履行内容达成和解协议的,可在当事人自行签订庭外和解协议后,由申请人撤回承认和执行申请,如履行义务人未按期履行庭外和解协议,申请人可依据该协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可由申请人先行撤回承认和执行申请,然后由当事人就原纠纷直接向国内有管辖权的法院重新起诉,受诉法院可立案受理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由受诉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书中可明确外国仲裁裁决或外国法院判决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