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的企业和组织进行诉讼的,应当提交哪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栏目: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23-08-11
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的企业和组织进行诉讼的,应当提交哪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解答之立案审查常见问题3

解答: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企业或组织,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依法成立的身份证明材料;代表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参加诉讼的人,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其有权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的证明。

 

在内地没有住所的香港、澳门企业或组织,提交经香港、澳门律师(我国司法部委托)公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或澳门)有限公司加盖公证文书转递专用章认证的依法成立的证明;在内地没有住所的台湾企业或组织,提交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并经中国或北京公证员协会认证的依法成立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