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在中国和外国公司的外贸交易之中形成的中外方的商业和经济纠纷,主要包括:发了货没有付钱的、付了钱没有发货的、品质纠纷、发错了货的、付错了钱的(例如付给甲方的钱打给了乙方,或者一张发票付了两次钱)即不当得利,等等。
1. 提供与国际贸易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意见;
2. 为当地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法律咨询;
3. 合作伙伴和/或供应商的尽职调查或基本登记档案调查;
4. 担任与国际贸易有关的企业的常务律师;
5. 代表客户在中国就以下事项进行诉讼、仲裁
A、 国际买卖合同的谈判、履行、违约和争议;
B、 国际贸易付款,如信用证、D/A、D/P、T/T等;
C、 产品运输,包括海运、空运、火车和国际多式联运;
D、 产品责任和保险;
E、 其他跨国仲裁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