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涉外民商事案件中,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