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常住地是国外,离婚案件开庭时本人是否必须要到庭?

栏目:婚姻家庭 发布时间:2023-01-18
当事人的常住地是国外,离婚案件开庭时本人是否必须要到庭?来源:上海徐汇区法院的"涉外婚姻(婚姻登记与离婚)的十问十答"

来源:上海徐汇区法院的"涉外婚姻(婚姻登记与离婚)的十问十答"


答:离婚案件因涉及解除人身关系,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必须出庭。但若常住地是国外,回国确实不便,则可在国外作公证委托手续及认证手续,委托国内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或符合法律规定的亲戚作为代理人,由他们出庭。若为被告,则还应公证认证“答辩状”,载明自己的婚姻态度,即是否同意离婚。


另外网站律师注:现在由于技术的发展,在线开庭已经很普遍了,因此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官允许的前提下在线参加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