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因素,又称“外国因素”、“国际因素”。是指法律关系各要素中存在外国的成份。包括:(1)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主体中有外国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是权利义务主体中一方是本国人,一方是外国人;或是权利义务主体双方均是外国人(包括相同国籍的外国人和不相同国籍的外国人)。(2)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涉外因素,即诉讼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3)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涉外因素,诉讼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物在外国。
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中,至少有一个要素与外国具有联系。包括主体涉外、客体涉外和内容涉外。
这种涉外因素可以是单一的,即在一个环节上有外国成份,也可以是多元的,在几个环节上都有外国的成份。而构成涉外的民事法律关系,只要在一个环节上具有涉外因素就够了。